原标题:我省启动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米娜)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

  我省将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各地要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老年人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对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扶养费等的老年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失能半失能、失独家庭、空巢、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便捷服务群众的作用。活动期间,实体平台要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继续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