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丨哈尔滨城区禁养这39种狗!全市26个网点可以办犬证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为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13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10余家犬只办证网点,在中央商城门前举办了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宣传展板、条幅和耐心讲解,回答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期间,详细介绍了我市关于居民饲养宠物犬的种类、如何办证、如何管理等问题。

  我市39种禁养犬有哪些?

  根据规定,凡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属于我市禁养犬只。

  其中,39种禁养烈性犬与大型犬品种分别为:

  獒犬、阿根廷杜高犬、牛头梗犬、斗牛犬、纽波利顿犬、卡斯罗犬、大型麦町犬、高加索犬、中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加纳利犬、马士提夫犬、阿拉斯加犬、比利时牧羊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雪达犬、灵缇犬、蒙古细犬、秋田犬、纽芬兰犬、比利时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沙皮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苏俄牧羊犬、英国古老牧羊犬、拳师犬、威玛犬、比特犬、马犬、恶霸犬、中华田园犬(笨狗)。

  按照《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下同)规定,我市39种禁养犬只禁止在城区内饲养,可以在城区外进行饲养。

  准养犬活动有范围,饭店、公园不能去

  准养犬只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禁止携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店、中央大街、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公园及设立明显的禁入标志的区域。

  • 饲养准养犬只养犬人遛犬时,犬只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为犬只挂犬牌;

  • 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

  • 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 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 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员聚集处追逐嬉闹;

  • 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

  • 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遛犬时应避开行人出入高峰期,在居民楼前后遛犬。

  全市共设立6处犬只办证点

  为方便养犬市民办理犬证,全市共设立26处犬只办证网点,具体地点如下:

  民警介绍,在执勤中发现的违规犬只,将被公安机关依法留检,并统一送至哈尔滨市公安局犬只留检所,由公安机关饲养到自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