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黑龙江防控疫情不松懈:12类人群“应检尽检”
ZAKER 哈尔滨记者 杨艳 / 文 赵亮 / 摄
9 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 “ 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 77 场。发布会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针对全省 “ 应检尽检 ” 具体包括哪些人群进行了介绍。
孙巍介绍,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地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应检尽检 ” 的对象扩大为 12 类人群,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 ” 的对象包括:
1。 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 境外入境人员;
3。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我省人员;
4。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5。 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6。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疾控机构从事流调工作和实验室检测人员;
7。 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8。 公安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
9。 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从业人员;
10。 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管理人员、经营者、货运司乘人员、采购人员;
11。 社区和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办事和收费大厅等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
12。 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
孙巍表示,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是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的重要措施。按照规定,属于重点人群的个人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大家要提高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全力排查风险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