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超市员工、送餐骑手……大庆这些人被行政处罚!

  来源:新闻夜航  

  当前,大庆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案例一

  9月6日,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民警在社会面巡逻中发现,银亿B区某超市门前有人排队聚集。经查,该超市员工刘某梅、李某芹在明知自家超市不是政府保供网点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私自营业。

  目前,刘某梅、李某芹被龙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9月6日,大庆市铁人公安分局民警在社会面巡逻中发现,萨尔图区团结三区北侧栅栏处,胥某在栅栏外向小区内居民出售蔬菜、猪肉等物品。

  目前,胥某被铁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9月6日,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民警在社会面巡逻中发现,昌升汽配城4区一超市私自进行线下营业,对外出售物品。

  目前,店主张某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9月8日,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在例行排查任务时,查获一名非保供的美团骑手,私下接单赚取“跑腿费”。民警将其移交属地分局进行处理。

  目前,该骑手被萨尔图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告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员,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