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王禹的要求,郑喻写下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注明,郑喻将与信用社纠纷一案的债权整体转让给李燕,落款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郑喻提供的询问笔录复印件显示,2015年6月15日,王禹以审判员的名义让郑喻做了一份笔录。笔录中,郑喻表示李燕是他的前妻、现委托人,李燕提供的一切授权都是自己的真实意思。

  郑喻说,李燕只是他的普通朋友,是郑喻案最初的代理人。但她本人并非律师,只能以郑喻亲属的自然人身份代理。为使其顺利代理,郑喻出具了证明材料说两人是夫妻。但是,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二审判决郑喻败诉。李燕在2009年撂挑子去了美国,将郑喻介绍给另一代理人李娟。

  签好转让协议后,王禹又给了郑喻30万元,并约定剩余的60万元在三天内到账。王禹的许诺却再次落空。郑喻这次不再相信王禹,开始自己查找执行款下落。很快,郑喻就在网上查到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他再一查账,发现钱已被打进代杰的账户,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2015年6月28日,郑喻来鸡西找到王禹。王禹却拿出一份材料称,他的钱都被代杰转入李燕的账户。对此说法,郑喻并不相信。因为代杰告诉他,钱都给了王禹,至于王禹是否给了李燕,代杰也不清楚。另外,李燕自2009年出境后,至今没有入境记录。王禹辛苦骗来的钱,不可能轻易给了她。于是,郑喻在2015年7月向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报案。

  110万元被法警法官瓜分

  截至记者发稿前,王禹案正在由鸡西市公安局侦办,法官黄国山受贿案正在由鸡冠区人民检察院调查。

  黄国山案检察官覃岩(化名)说,郑喻报案时举报了三个人:王禹、代杰和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黄国山。现在,王禹因涉嫌诈骗罪、行贿罪被鸡西市公安局拘留。代杰被鸡西市公安局拘留后取保候审,“应该是身体不好”。黄国山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鸡西市检察院拘留。

  经初步调查,郑喻近270万元执行款中,有80万元左右落入王禹手中,代杰拿到5万元,王禹另拿出30万元行贿黄国山。剩下的钱按现有证据看,是被李燕拿走了。但李燕人在国外,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还没对她进行调查。

  覃岩说,王禹具体的行骗过程还不清楚,不排除有其他法院内部人员牵涉其中。从现有情况看,王禹是整个事件的主谋。王禹为拿到钱费尽心思,伪造了很多文件,让案件执行由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操作,“一切都是假的,而且都是有预谋地造假”。黄国山对犯罪事实基本承认。王禹则较为反复,极力想证明是黄国山索贿,以减轻自己的罪过。

  在鸡西市公安局方面,调查也取得相应进展。此案警官朱先生表示,王禹只承认拿走80万元,坚称剩下的钱均由李燕拿走。代杰则表示,自己只拿走5万元。因李燕人在国外,且案件关于她的证据不足,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