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我省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建设向扎鲁特汇集电力通道。构建东、西部500千伏电网环网结构,继续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满足负荷增长和电源送出需求。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适应分布式电源、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能源利用率。推进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条件较好、发展利用较快地区,推动建设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能源网络。

  专栏35电网建设重点项目

  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背压式供热机组,统筹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清洁燃烧发电技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合理发展风电,打造国家级大型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利用西部盐碱地等未利用地,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在粮食主产区和秸秆富集地区发展生物质发电。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加快开发地热资源。推进牡丹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尚志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到2020年,全省电力总装机规模达到42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670万千瓦。

  专栏36电源建设目标和重点

  加强油气管网建设,推进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谋划建设明水-绥化-哈尔滨北和大庆-哈尔滨支线,加快建设向东部延伸的干线管网,实现哈、大、齐、牡、佳等省级干线管网互联互通。

  第五章构建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

  实施“宽带龙江”战略,加快新一代互联网布局,打造全光纤网络城市,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提升信息网络服务能力。实施宽带网络建设工程、新一代网络建设工程和应急保障工程,构建高速宽带、天地一体、泛在智能、安全可控、敏捷开放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程,提高用户重要数据、敏感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推进提速降费,降低互联网资费水平,增加骨干网络传输容量,提高宽带接入速率。到2020年,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1.5%,行政村光纤通达率100%。

  第九篇强化“十三五”规划实施保障

  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设廉洁政府、效能政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广泛调动各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省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落实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龙江英才”计划,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留住使用机制,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税费负担,努力降低企业用电、物流、财务成本。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注重诚信建设,加大促进经济发展、扩大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坚决治理私设门槛、暗箱操作问题,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问责。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公开曝光。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级权力岗位干部,惩戒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人员。发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发展环境。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平安黑龙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法治化治理体系和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大部署和责任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公共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格局,实现对公共安全风险的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深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地下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实行最严格的交通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到202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加强地震、气象等领域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本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目标责任,明确各市(地)、各部门分工,保障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加强规划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中期评估,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省政府要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