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管理机制,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权,全面落实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推进从事开发应用的科研机构企业化改制,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整合重组,做大做强一批行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切实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创新活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支持和引导大众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企业,允许兼职兼薪。引导大学生开办公司创业、合作创业、去有发展潜力和新商业模式的小公司工作创业,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企业。支持高校在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建设孵化器和创业园,加快大学生创业见习、创业示范、科技创业实习等基地建设,到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达到1000个。推动农民创业,引导农民从事能够增加收入、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以高于政府最低收购价卖给市场的种植、养殖、销售、加工等多种产业化创业活动。积极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加快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完善创业扶持体系。

  第三章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创新实施《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在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业强省。到202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

  第一节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住水利、科技、农机、生态四条主线,争取将“两大平原”纳入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打造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土地修复、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重大工程,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大规模推进生态工程、水利工程、田间配套工程、科技工程、信息工程建设,力争新建生态高产标准农田6000万亩。加快农业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化技术和新型农机装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亿斤,农机总动力达到6800万千瓦。

  第二节优化农业结构

  按照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的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优化种植业结构。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创新发展订单农业,突出发展优质高效作物种植,推动粮经饲协调发展。与消费市场和加工企业需求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推动发展高蛋白玉米、高淀粉玉米、鲜食玉米、高蛋白大豆、高油大豆、优质马铃薯和杂粮杂豆等优质农产品。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建设城郊、沿边蔬菜瓜果生产区和夏秋菜南销生产区,鼓励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烤烟、亚麻等生产。扩大苜蓿、青储玉米等饲草料种植。

  加快发展畜牧业。实施“两牛一猪一禽”工程,加快建立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以中西部等地区为重点发展荷斯坦奶牛养殖,以松嫩平原草原地区和山区、半山区为重点发展肉牛养殖,在粮食主产区重点发展生猪养殖,在西部地区适度发展肉(奶)羊养殖,在大中城市周边地区适度发展规模化家禽养殖。到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增强动物检验检疫和疫病防控能力,新建市级区域性兽医实验室5个,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兽医实验室71个。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第三节发展绿色农业

  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建设全国最大、优质安全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健全支持政策,实施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三减”,鼓励使用有机肥和绿肥、生物农药,开展农业化学投入用品零施用示范项目和黑土地保护示范项目,普及推广生态耕作模式。到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10%、除草剂减少20%、杀虫和杀菌剂比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减少30%。构建以市场检测为主体、第三方委托公证为辅助、政府监管为保证的检测监测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支持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申请绿色农产品认证。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大力保护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到2020年,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知名品牌达到240个,认证面积稳定在74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