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黑龙江省将积极推广骨灰撒散(海葬、江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殡葬,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将哈尔滨作为全省海葬补贴的试点。
目前,我省已在部分地区开展了生态安葬试点,哈尔滨、伊春、黑河等地从2009年开始倡导树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生态葬法,目前已有近3000户群众选择了生态葬法。哈尔滨已连续7年举办海葬,共有有400余位逝者魂归大海。
据悉,按照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我省将科学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在编制全省殡葬事业建设“十三五”规划时,将推进骨灰撒散(海葬、江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殡葬模式列入其中,并积极推广。我省将研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将哈尔滨作为全省海葬补贴的试点。我省还拟出台惠民殡葬实施意见,对生态安葬给予一定补贴。同时,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楼(堂)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市、县全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