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7日讯 为加强旅游相关服务业价格行为监管,日前,我省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及相关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该项工作于2017年3月末结束。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景区内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商贸经营者、旅游购物点、宾馆、旅游车辆营运单位的价格行为,重点整治旅游及相关市场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行为,重点检查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以“零负团费”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特价、虚假折扣、低标高结、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的价格欺诈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