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博)记者从哈市纪委了解到,经哈尔滨市委批准,哈尔滨市纪委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海在任市国资委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期间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对个人重大事项故意隐瞒不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职工福利,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房;严重违反工作纪 律,私存私放公款、挪用专项资金;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其中,挪用专项资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和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房涉嫌 犯罪。

朱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哈尔滨市委批 准,决定给予朱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按照相关程序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