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线索

  本报讯(吴殿峰)从7月21日开始,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我省转交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线索,全省各级政府、部门随即启动了调查处理工作。2日督办的第五批4起典型案件处理情况向社会通报。

  一、鸡西市鸡冠区噪声扰民问题

  信访举报:“鸡西市鸡冠区祥光月秀二期5号楼下有4台自来水泵和2台供热泵24小时振动、噪声扰民,居民多次反映未果”。

  经调查,情况属实。该小区共有4台自来水水泵、2台供热泵,产权单位分别是鸡西市自来水公司和热力公司。目前,2台供热泵未运行,4台自来水水泵24小时运行,产生振动噪声。为此,鸡西市环境保护部门已经协调供水部门,要求其重新购置4台低噪声供水设备,并聘请专业人员采取隔音降噪、降振措施,必须确保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整改工作必须在2016年9月12日前完成。鸡西市鸡冠区政府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如不能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不在供暖期,2台热泵暂时无法核实取证噪声是否超标,鸡冠区环境保护部门要求产权单位在2016年供热之前完成整改。

  二、大庆市大庆炼化公司无组织排放问题

  信访举报:“大庆市让胡路区明湖花园附近小区西侧有恶臭(类似硫化氢气味)气体扰民,最近持续出现,可能是大庆炼化公司偷排”。

  经调查,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庆市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周边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要求该区域企业自查。从排查和企业反馈情况看,大庆炼化公司在检修期间无组织的排放是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其立即整改,罚款10万元。环境保护部门要求该企业对所有在用和检修的生产装置全面排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巡回检查,对可能产生异味的重点装置严防死守,防止产生异味扰民。

  三、佳木斯市汤原县汽车拆解污染问题

  信访举报:“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火车站西200米处一家废旧汽车拆装厂拆卸含油废物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

  经调查,情况属实。该旧汽车拆装厂位于汤原镇火车站西200米处一间闲置临街民房,该民房产权归汤原县马源汽车租赁公司法人代表所有。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该民房将无法维修的车辆进行拆解再利用,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零部件和零散机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县环境保护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汽车拆解行为,在三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今后不得在此从事拆解活动。汤原县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双鸭山市集贤县烟尘污染问题

  信访举报:“集贤县集贤镇福厚砖厂和东砖砖厂烟尘污染扰民”。

  经调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福厚砖厂、东砖砖厂实际为富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东砖福太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煤矸石空心砖6000万块。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两个企业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和粉尘对周边环境及群众造成影响。县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双鸭山市委、市政府责成集贤县委、县政府指派专人跟进监督,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在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不再开工生产。同时,集贤县政府对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进行了戒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