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将不用报纸公告、不用向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清算人备案登记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销可走“快速通道”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王玲玲)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我省从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更加便利。

  据了解,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的重要内容。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完善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

  与一般注销登记相比,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在注销登记程序、流程、提交材料等方面都更为简化和便利。

  据了解,对于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且无债权债务或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企业免于报纸公告、免于向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清算人备案登记。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承诺书、全体股东(投资人、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解散和清算及进行简易注销的决议或决定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就可以了。

  记者了解到,对于以下情形,登记机关可直接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二年的;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个体工商户不在登记经营场所经营或经营场所不存在、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收到有关行政机关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满的通知后,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逾期未办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后,可挤掉目前市场上企业数量的“泡沫”,使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此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将会对投资者和创业者产生积极影响,助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掀起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