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日讯(董英 记者贾红路)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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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气象局预报:2至4日我省自西向东有强降雨过程。2日,黑河东部、伊春、绥化北部、鹤岗有大雨,局部有暴雨。3日下午至4日白天,伊春大部、绥化、大庆东部、哈尔滨局部有暴雨,伊春南部和哈尔滨个别乡镇有大暴雨,雨量可达100~ 120毫米。

  依据《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出明传电报,要求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