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4日历上午召开的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7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案件67件,环比上升15.5%,查处违纪干部101人,环比上升62.9%,对9名履行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其中省管干部4名,集中通报了12起典型案件。

  按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7月初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专项受理活动,共受理扶贫项目建设中失职、贫困户认定不准确、违反程序申报贫困户等方面的问题线索198件;全省数千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扶贫一线,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新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启动了对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专项巡视。全省逐级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处置、督办督查机制,对发现问题线索逐一筛选甄别、分类处置,对重复举报、联名信、集体访和突发异常情况实行提级办理,对重点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

  据省纪委副书记李力介绍,近期,省纪委在督办集贤县某民营企业骗取1000万元扶贫资金案时,从县扶贫办干部违纪行为查起,发现假立项、假申报、假招标、假验收等问题,查处了县扶贫办相关人员,立案审查了张希良等省扶贫办前后两任领导、共4名省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7月初以来查处的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县、乡及农村基层干部,其中乡科级以下干部占98%。集贤县扶贫办原主任朱文宝明知黑龙江四达农副产品公司不符合扶贫政策规定的条件,仍然在扶贫项目招标、签订合同、资金拨付、项目计划变更等环节违规操作,致使275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朱文宝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拜泉县扶贫办副主任韩喜恒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扶贫项目时没有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施工,在监理单位未出具报告且工程未完工情况下,改写验收时间并予验收,造成棚室倒塌,韩喜恒负有主要责任被开除党籍。

  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强化第一、二种形态的运用,因在扶贫领域违纪被处置的人员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比38.6%、52.5%,对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山底村精准扶贫工作包片负责人许艳萍,由于入户调查不细致,未发现该村村民苑某某的女儿为个体工商户,将其列为扶贫对象,致使精准识别工作没有落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口县三道通镇副书记姜立祥由于督促检查不到位,致使该镇扶贫计划未能按时完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