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黑龙江今年大派“人才红包”,涉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

  新晚报记者 董艳春

  依据我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目标,今年培养高层次人才 1000 人,培养高技能人才 2 万人,建成 10 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 20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重点人才项目。

  优化升级人才政策体系

  出台《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推动振兴发展的有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出台《省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完善省、市、县三级衔接、梯次递进,集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立体式育才模式。

  修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评选办法》,坚持向重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非公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完善《博士后资助办法》,给予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博士后资金支持,吸引和留住一批创新型青年人才。

  实施重点人才项目

  着眼于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支持 “ 百大项目 ” 专项行动,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和留住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实施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选拔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实施博士后青年英才计划,培养一批引领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转型的高层次人才。

  主动对接非公经济和基层一线等人才需求载体,精准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海外赤子为国服务和博士后科技行等活动,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实施龙江技能振兴计划,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打造 “ 大国工匠 ” 队伍。

  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构建线上 “ 便捷式 ”、线下 “ 一站式 ” 的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对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生活保障力度,真正让人才安心、安身、安业。建立人才流动统计分析监测机制,为人才提供诉求受理等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统筹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突出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的分类评价机制。分系列推进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会计等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全省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克服 “ 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 ” 倾向,精准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出台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做好人员安置、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衔接等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扩大聘用制度覆盖面,做到聘用合同 “ 应签尽签、不留死角 ”。在省直事业单位探索出台工勤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政策,打破身份限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机制。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继续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适时出台实施意见。调整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重点向边境地区倾斜,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