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专项整治医疗乱象

  严查虚记多记药品过度诊疗

  来源:生活报

  生活报讯(记者刘畅言)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从6月开始将开展为期近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为期9个月,专项行动将分四个重点进行整治: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等。

  2。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3。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4。坚决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