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 日至 22 日全省自西向东有较大降雨,省防指下发通知做好强降雨防范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王东 郝欣

  20 日,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预计 20 日至 22 日,我省自西向东有一次较大降雨过程,降雨同时局地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大兴安岭南部、黑河、伊春、齐齐哈尔、绥化、大庆北部、哈尔滨北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鸡西、牡丹江东部累计降雨量为 25 毫米至 40 毫米,其中,大兴安岭南部、齐齐哈尔、伊春北部、鹤岗可达 50 毫米至 80 毫米,齐齐哈尔局地 80 毫米至 110 毫米,个别地方可达 120 毫米。

  省水文局根据气象预报,作出了条件洪水预报:嫩江干流江桥段可能超过警戒水位,洪水量级小于 5 年一遇;蚂蚁河、通肯河、倭肯河、汤旺河、穆棱河及其支流和雨区内西北河、巴兰河、牤牛河、大泥河等小河流可能发生 5 年一遇洪水,个别河流可能超过 5 年一遇。

  本次降雨过程可能会使松花江干流、乌苏里江干流洪峰略有加大。为切实做好此次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

  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防汛责任。各地特别是处于强降雨区域的齐齐哈尔、鹤岗、伊春、大兴安岭等地区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以山洪灾害防御、中小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防范为重点。各级领导要以雨为令、以水为令,提前上岗到位,提前安排部署。发生强降雨时,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指挥调度各项防汛抢险工作。要根据汛情发展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前组织人员转移,积极开展抗洪抢险救援行动。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各地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滚动预测预报,强化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努力做到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暴雨、山洪等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村、到户、到人,让群众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提前撤出危险区,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是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要做好水库尤其是主要降雨区内龙江县、甘南县、碾子山区等地的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超汛限尤其是连续多日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水库,要尽快把水库水位降低至汛限水位以下。

  四是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各地特别是近期降雨较大区域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将气象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乡镇、村、屯、矿区、林区,最大程度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发生险情时,要做好紧急处置、应急救援、危险区管控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是扎实做好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工作。各地要加强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蚂蚁河、通肯河、倭肯河、汤旺河、穆棱河等河流及其支流和雨区内西北河、巴兰河、牤牛河、大泥河等小河流的洪水防御工作,加强堤防巡堤查险,上足巡查防守力量,堤防险工弱段、病险涵闸等薄弱部位要提前备足土料,做好应急抢险物资队伍准备和转移避险安置工作,发现险情及时进行科学抢护、有效处置。

  六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严肃防汛值班纪律,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强化值守情况检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