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将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给补贴 10 万元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于勇澜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厅了解到,为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我省 2019 年安排建设不超过 3 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 5 个工作室建设项目,推动我省校企合作及新型学徒制不断完善。

  此次国家级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将选择省内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并符合《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培训基地申报建设条件,包括: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 1000 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 3-5 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3000 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 20% 以上。

  成为人才培训基地将获得很多支持,省级从筹集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对每个国家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加强师资培训、开发高技能人才课程,以及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活动等。地方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所需资金从地方政府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行业、企业也要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给予经费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国家职业标准、国家题库、考务管理软件等方面为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并在高技能人才培训教材、课程、课件等优质培训技术方面提供支持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分配专门的名额,将基地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其组织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和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等活动中。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或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有条件技能大师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建立工作室。

  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不超过 5 个,一是对在全省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中,仍未被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优先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二是在已经纳入省级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范围中,择优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三是继续选择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确定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项目。

  技能大师工作室需要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 8 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省级从筹集的就业补助资金,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地方政府根据地方(行业)经济发展需要和技能大师创新活动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活动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地方政府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行业、企业(或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