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庆第十九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来源:大庆晚报 新闻夜航

  经调查询问,大庆市2月14日新增1例确诊病例,现公布其行动轨迹如下:

  病例19,男,让胡路区人,居住在让胡路区广厦小区F6栋。

  1月24日8:30,从家步行到新天问,乘31路车,10:30到创业城北门下车,步行至创业城16-44号楼父母家中聚餐。23:30亲属驾车送回家中。

  1月25日11:00,病例19的亲属三人步行到其家中聚餐。

  1月26日11:00,病例19的亲属二人步行到其家中聚餐。

  1月27日10:30,病例19的亲属二人步行到其家中聚餐。

  1月28日到2月8日,与家人共同居住。2月8日21:00自感发热,自测体温38.5℃,且有咳嗽、咳痰症状,居家未外出。

  2月9日到2月10日,居家未外出。

  2月11日14:00,由妻子、儿子陪同,开自家车去龙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三人均戴口罩),诊断为疑似病例,16:25收入院隔离治疗。

  2月13日转入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

  2月1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必须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登记,并积极配合所在县区的排查和管理工作。如隐瞒相关环节,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同乘及相同轨迹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居家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指定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部门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与疾控部门联系,会有专业人员解答指导。

  4、近期从外地来(返)庆的人员,1小时之内必须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不要外出、不要聚会、不要聚餐、不要聚集、不要串门。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大庆市疾控中心:0459-4687314

  萨尔图区疾控中心:0459-6279221

  让胡路区疾控中心:0459-6352591

  龙凤区疾控中心:0459-6917575

  红岗区疾控中心:0459-2799135

  大同区疾控中心:0459-6176809

  肇源县疾控中心:0459-8232328

  肇州县疾控中心:0459-8520511

  林甸县疾控中心:0459-3322473

  杜尔伯特县疾控中心:0459-3410143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及外来人员:

  您的主动报告就是英雄之举!

  您的真实陈述就是善良之策!

  您的积极配合就是百湖之爱!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