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办、上门办、免费办 省市场监管局三十条举措力促龙江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ZAKER哈尔滨

  2 月 29 日,在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 26 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忠民就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业的基本做法作介绍。

  李忠民表示,省市场监管局于 2 月 12 日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二十条措施,2 月 16 日,会同省药监局、省知识产局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共计三十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具体措施,力促最短时间内落地见效。具体措施核心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 “ 不见面 ”,网上办。提高 “ 互联网 +” 服务水平,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申请、除危险化学品外的省级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推行网上办理,努力实现全程 “ 不见面 ” 办理。已为 878 户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以及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市场主体快速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为两家检验检测机构办理增加医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能力资质。

  二是压时限,承诺办。我们提出一系列压减审批环节、时间和成本的措施,能简化的简化、能合并的合并、能减少的减少。比如,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实行容缺受理、审核合一;优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评审批程序,启动应急审评审批备案;压缩复产转产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对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实行 “ 先承诺、当场办 ”;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对停产两个月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只要承诺符合生产许可条件即可复工复产,对符合条件的部分食品经营企业实施 “ 先证后查 ”。实施告知承诺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所需的 5 类消毒用品原料(包括次氯酸钙、次氯酸钠、漂白粉、乙醇、过氧乙酸)以及保障春耕的两类化肥(包括复合肥料、掺混肥料 ) 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之前分别需要 30 天和 10 天,压缩至目前的 1 天;我们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小经营核准共 201 件。

  三是到期证,延续办。疫情防控期间,对办理工业产品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可在疫情结束后 30 日内办理业务,其间保留原许可证号;企业在确保持续符合相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前提下,自动延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有效期,可于疫情结束后再提交延续(换证)申请;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延长有效期至一级响应解除之日起 90 日内;电梯维保单位可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 6 个月的,可以网上申请延期。我们已主动为符合条件的 37 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办理了 39 份行政许可延期。

  四是急需求,上门办。对生产企业转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请,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的,对疫情防控急需产品检验检测的,对需要办理防疫商品条码业务的,对需要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我们建立了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陆续开工的锅炉、压力容器生产企业,按照企业的生产计划,安排检验人员现场开展检验;对口罩生产转产企业提供上门指导服务;跟踪指导 1 户乳制品企业增加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范围,在总局批准其配方注册当天批准生产许可;为 16 家企业的 51 个防疫产品提供了商品条码办理急速服务。

  五是优服务,免费办。在前期减免相关费用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所属的检定检验等技术机构,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再减 50%。针对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实行免费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对其他防疫产品检验费用可采取政府买单方式减免。目前已为 38 家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免费检测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乙醇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疫情防控产品 155 批次。

  六是轻违规,审慎办。对无主观故意且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我们以教育为主。如:针对企业信用修复问题提出审慎异常名录管理。现在有一批企业纳入异常名录,它就要受一些限制,包括获得政府采购,包括招投标,也影响融资。我们提出,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们已将年初以来补报年报的 1949 户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

  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业,我们市场监管部门要做企业的贴心人,忧企业之忧,急企业之急,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要把这些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