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可申请驾驶证等十八项行政管理服务新举措,这些举措从即日起实施。这十八项惠民新举措涉及治安、出入境、交警、边防、消防等内容,涉及公安所属的各个警种,从多方面为民众和商企办理相关事务提供了方便。

  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这十八项新举措进行了具体解读。

  方便

  异地可办身份证

  记者: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范围是全省还是全国,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全省各地市同步实施吗?初次领证的可以异地办理吗?

  答:具有我省户籍的居民,可以在全省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我省拟从今年7月份开始,先从哈市开展试点工作,今年10月份起在全省全面开展,必须是已经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才可以。

  记者: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答:我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省其他市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如身份证丢失、损坏等,本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照受理程序,完成人像照片采集和指纹采集。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是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学籍证明。不需要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记者: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答:不可以。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服务

  上门办理身份证

  记者:上门办证需要提前预约吗?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群?何时实施?

  答:必须预约。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预约。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时间上门服务。具有省内户籍的敬老院(养老院)老人、行动不便、卧病在床、高龄老人等不能前往公安机关办证点采集居民身份证办证信息的人群可享受上门办证。2016年10月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