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彪新闻讯(记者 王健泽)随着全省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司机选择这种便捷、高效通行的缴费方式。7日,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查获一辆利用ETC收费口逃费的车辆。该车在近40天里在哈大高速大耿家收费站ETC收费口逃费1551元。执法部门依据先关规定对该车给予补缴33396元的处理。

  8月19日,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稽查人员在开展例行稽查工作时发现,一辆扎赉特旗至哈尔滨的牌号为蒙F24467的红色金龙客车在大耿家收费站出口ETC车道缴费时,按三型客车标准(20至39座)缴费,稽查工作人员凭借经验判断,此类金龙客车应按四型客车标准(40座以上客车)缴费,有逃费嫌疑,便立即与省交警总队高路支队哈大大队和省ECT服务中心联系。通过调取车辆信息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为55人,但在办理ECT业务时提供核定载客39人的假行车证。调取数据后发现,该车从7月28日至9月5日期间,共通行ETC车道33次,累计逃费金额1551元。哈大分公司稽查部立即向省交警总队高路支队哈大大队报案。7日,同样在哈大高速大耿家收费站出口,稽查人员再次发现了这辆大客车。这次,这辆车在普通收费口缴费,被执法人员截停。没等稽查人员过多询问,该司机就承认了自己的逃费行为。

  据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副经理张显阳介绍,这是自去年9月25日我省开通ETC车道收费以来,该公司查获的首起利用ETC类型差异逃费的车辆。龙江交通哈大分公司稽查部门依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45条相关规定对该车进行了处理,补缴车辆通行费33396元。补缴费用为逃费金额与5倍全程通行费用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