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1月1日起,市民购买小排量汽车仍可享受车购税减税优惠,但税率有所提升

  1.6L及以下汽车车购税将按7.5%征收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周晶)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明年,市民购买小排量汽车仍可享受车购税减税优惠,但税率较今年将有所提升,到2018年时,将恢复到原有法定征税税率。

  据了解,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小排量车型购置税减半的政策,让小排量车型的销量有了很大提升,不少市民也因为新政策的实施省了不少钱。具体来说,凡排量在1.6L及以下的车型,购置税均按照5%收取,比基本的10%税率低了整整一半。以一辆10万元定价的小排量车型来计算,原本需要交纳8500元左右的购置税,但在新政策之下只需交纳4300元不到。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策执行至今,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办理符合优惠条件的小排量汽车37093量,减税额达2亿多元。不过,到今年12月31日,小排量购置税减半政策就要到期了,这让不少打算明年买车的车主们有点心塞。可就在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明确表示车购税优惠政策明年还将持续,但没有今年的幅度这么大了。具体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据悉,车购税优惠政策采取减按7.5%征收的模式将符合消费预期,既能够实现最小限度的税收损失,又能确保2017年底的退出翘尾效应,以此稳定2017年汽车产销增长增速。

  为了节省市民办税时间,避免等候时间长,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只要是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1.6L及以下排量的汽车,市民可选择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仍按5%征收。同时,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的日期为不超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开具日期起的60日内,否则将依法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