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明年开始全家共享

  本报讯(记者李健)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自己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也可以用在个人负担部分。

  据了解,根据哈市人社局、哈市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哈市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哈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和支付范围作以调整。职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父母、配偶及子女支付在市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或住院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