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窗户被鞭炮崩出个大窟窿,幸亏没伤到人。”回忆起有惊无险的一幕,松北区北岸润和城小区的居民吴先生仍心有余悸。
“大年初一一早,我发现卧室双层玻璃的塑钢窗,外层玻璃上有个大窟窿,直径约20厘米,窟窿周围有一条条裂痕,窗台上到处都是碎玻璃碴儿。”吴 先生说,这一看就是被烟花爆竹崩坏的,他立即联系了物业,物业人员查看后,为防止玻璃松动,临时用透明胶带把破损的玻璃粘住了。
“幸亏当时家人不在窗边,掉下去的玻璃碎碴儿也没有伤到人,否则都说不清是谁的责任。”吴先生说,小区里都是高层住宅,相隔较近,过节放鞭炮真得小心点儿。
19日,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的嘉禾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最低的居民住宅也有18层,因此每年春节期间,物业都在小区内设有多处指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点,并贴出通知提示居民注意燃放安全。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姜启凡表示,业主家玻璃窗被爆竹炸坏,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行为人——即烟花爆竹的燃放者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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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告》中规定,在住宅小区楼院内,可以燃放鞭炮,但不得燃放向空中发射的礼花弹、“二踢脚”等烟花爆竹。违反规定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