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一在公司病倒身亡 家属认为属“过劳死”

  章某在北京意诺佳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去年五一,张某在公司期间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身亡。章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章某连续100多天超负荷工作,属“过劳死”,将公司诉至法院,索要101万余元。前天下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代理人称,事发当天,章某是在公司但不是在工作,而是在浏览黄色网站,其死亡是自身原因。

  >>原告

  死者生前身体特别好

  章某殁年54岁。昨天下午两点,他的妻子赵某身着黑衣,与代理人一起出庭。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席。

  赵某及其26岁的儿子起诉称,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日,意诺佳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给章某安排各种繁重的设计任务。为赶任务,公司让章某加班加点,连续100多天超负荷工作,未得到一天休息。2015年5月1日,章某按要求在公司做设计任务时脑干出血,抢救7天后死亡。

  赵某及其儿子认为,章某属于“过劳死”,故起诉意诺佳公司,索要医药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1万余元。

  赵某向法庭提交了29页通话记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章某“过劳死”的证据。

  “根据通话记录,除了春节期间,章某的通话记录都在北京或者广州,而且通话人都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客户。”赵某说,章某生前身体特别好,没有任何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