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虽然抓获了偷钱的嫌疑人,但其拒不承认偷盗行为。丢钱者说出被盗钞票的特殊尾号,成为嫌疑人无法辩驳的罪证。

  18日10时许,哈铁公安处兴隆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旅客李女士报案称,其姐乘坐当日兴隆镇至绥化的4031次列车时,随身手提包内的钱包不翼而飞,内有现金2400元、身份证一张。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两个嫌疑人张某某和赵某某。对二人身份审查时发现两人均有前科。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并从赵某某身上查出现金2400元。赵某某承认当日10时许去过案发现场,但拒不承认盗窃他人财物,审查一度陷入僵局。

  此时,兴隆镇站派出所民警与报案人的姐姐取得联系得知,被盗的2400元中有4张珍藏的百元面值钞票是新的,并且尾号比较特殊,分别为666、777、888、999。得知重要线索后,民警将赵某某身上的2400元现金逐一进行号码比对,发现了被害人描述的4张特殊号码的新钱。证据面前张某某、赵某某供认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据赵某某交代,二人趁着上下车人多,在站台列车门口伺机作案,正好发现了被害人李某某,二人相互“掩护”轻松得手后迅速离开车站。目前二人已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