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身边,钱却没了。近日,陈宇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内近2万元钱突然不见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盗走他卡里钱的人,竟然是一段时间前偷走他手机的人。

  2017年2月10日下午5点多,由佳木斯开往牡丹江的K4174次旅客列车上,吸烟回来的陈宇发现,放在卧铺上的智能手机不见了。因为手机并不值多少钱,陈宇并没在意,更没报案。

  然而,2月12日上午,陈宇在银行准备取款时发现银行卡内的 19505 元被人分四次转到一个QQ账号的财付通内。此时,再联想到手机被盗,陈宇赶忙到牡丹江铁路公安处乘警大队进行了报案。

  经过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月20日,警方将乘坐 K930次旅客列车准备返校的在校大学生李浩抓获。面对警方证据,李浩很快承认他在盗窃陈宇手机后,又将陈宇卡内的钱转走。

  原来,案发当时,李浩跟亲戚也在K4174次列车上。陈宇去吸烟时,坐在卧铺车厢边座吃泡面的李浩无意中看到陈宇放在卧铺上的手机。见四下无人,他将手机揣进了兜里。

  当晚9点多,到了叔叔家后,李浩趁四周没人悄悄拿出手机开机,发现手机不但没有屏幕锁,微信和 QQ 登陆均不需要密码,手机的相册里还有陈宇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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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用陈宇的手机接收验证码,李浩将陈宇的银行卡绑定在了陈宇的QQ和微信上。将陈宇微信内的 100 元转账到自己的微信上后,李浩分四次将陈宇银行卡上的19505元转到自己的QQ财付通上,随后将其中19500元提现到其银行卡中。

  从2月10至19号,李浩将其盗来的钱用于游戏充值和网上购物,共花去人民币4000 余元。

  直到李浩被铁路警方带走,家里人才知道他闯了大祸。在警方将剩余的15525元钱返还给陈宇后,李浩的家人又自愿赔偿陈宇人民币5000元,并取得了陈宇的谅解。

  2017年8月8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说法:

  随着网络支付手段日益快捷和方便,很多人习惯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手机上的软件用来购物,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比较方便的免密支付。

  一旦手机丢失,损失的不仅仅是通讯录里的联系人和相册内的照片。更重要的是机主的银行卡也将面临严重危险。

  法官提醒市民,使用手机时要注意:

  1. 设定手机屏幕锁,避免他人窥探个人手机。

  2. 在登陆手机关联银行卡的软件时,要尽量选择每次都输入密码,以保护软件安全。

  3. 不要将重要证件和银行卡照片留在手机相册中。

  4. 一旦发现手机被盗,要立即报警,同时,要立即与跟手机关联的银行卡客服联系,暂时冻结银行卡,以免发生被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