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开的还是货车,如此 “ 胆大 ” 的司机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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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晚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2017年12月28日零点左右,在嘉荫县通江路上,嘉荫交警大队夜勤民警在沿线设卡临检过往车辆,这时一辆沿通江路由北向南疾驰的黑F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引起民警注意,执勤警力立即对该车截停进行检查。

  现场发现,该货车驾驶人身上有较浓的酒气,但该人十分不配合,拒绝酒精检测,随后,执勤民警依法滞留了车辆,并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检测结果为200毫克 /100 毫升,随即民警又对该驾驶人进行血样采集,鉴定结论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 203.63 毫克 /100 毫升,是醉驾数值标准的 2.5 倍。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该驾驶人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并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