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2019年11月1日,省司法厅会同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于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征求对《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立法建议,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主持座谈会,10家民营企业代表,5家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以及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可借鉴的完善建议,并积极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赵金成厅长指出,《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是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力争年内完成的政府规章项目,是《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配套立法。省政府计划今年制定《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监督活动,为推动我省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监督保障。

  赵金成厅长表示,各位与会者作为营商环境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者,为我们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供了很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开拓了我们破解营商环境监督痛点、难点和堵点的工作思路。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归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地研究吸收,落实到具体条款中,使这部规章能够真正的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凝聚民心,争取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