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数据显示,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连年增长,2015 年达到 100.89 亿元,2016 年为 126.55 亿元,2017 年为 131.81 亿元,三年内增加了 30.9 亿元,上升幅度为 30.6%。

  哈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收入低于上年哈市社会平均工资 3 倍)群体占 98.5%,高收入(收入不低于上年哈市社会平均工资 3 倍)群体占 1.5%,中低收入职工是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的最大群体。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数据显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 “ 住房消费 ” 为主。以 2017 年为例,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赁住房等)占 76.4%;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含离休和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 23.6%。

  2017 年,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41.5 亿元,占本年提取总额的 45.2%。在 41.5 亿元提取额中,用于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 25.2 亿元,占 60.7%;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6.3 亿元,占 39.3%。2017 年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 23051 户,占全部贷款的 91.7%,在公积金贷款职工中占绝大部分,这部分职工主要是住房刚需人群。

  2017 年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40.1%,30 岁 -40 岁(含)占 39%,40 岁 -50 岁(含)占 17.1%,50 岁以上占 3.8%。2017 年职工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中,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含)以下占 34.9%,90-144 平方米(含)占 55.8%,144 平方米以上占 9.3%。

  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磊 。 刘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