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别人家学子宴上,“好哥俩”比孩子成绩动手,致一方心脏病复发……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冠

  “ 好哥俩 ” 结伴去参加朋友孩子的升学宴,席间两人因各自孩子谁的学习成绩更好发生争执。随后,冲动的两人 “ 撕吧 ” 在一起,结果一方因心脏病复发被当场送往医院治疗。

  家住松北区的冯某和徐某是结交多年的好兄弟,近日,两人同时参加张某为孩子举办的升学宴请帖。饭桌上,大家聊起了孩子有没有必要参加补习班的事,冯某称自己读高二的女儿,学习成绩好,基本没参加过补课班。同时还让徐某少给其读高一的儿子报辅导班。

  听了冯某的 “ 说教 ”,徐某便说,女孩在学习上普遍没后劲,高考时,还是男生有潜力。俩人你一句我一句,很快就因为谁家孩子更优秀而争吵起来。

  随着事态升级,俩人竟不顾其他客人劝阻撕打在一起,一个不小心冯某将徐某推倒在地,徐某倒下后突然胸前疼痛、呼吸困难,当场被大家送往医院治疗。事后,徐某因心脏病复发住院近两周,共花费 1.4 万余元的医疗费。

  出院后,徐某家人去找冯某索要医疗费,冯某却拒不掏钱,理由是徐某心脏病是老毛病,自己只是碰巧赶上而已。

  就这钱该谁拿的问题,俩家人谈判了数次无果,只好找律师进行调解。

  律师称:

  徐某住院治疗的心脏病虽然是其本人原来就有的疾病,但却跟与冯某发生纠纷时引起的情绪激动、波动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而冯某在明知徐某有心脏病的情况下,还跟其发生纠纷导致徐某住院,所以冯某存在一定的过错,他的行为对徐某心脏病复发存在一定的原因,因此冯某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徐某明知道自己有心脏病还跟冯某发生争执、厮打,导致住院治疗,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律师建议两边各承担 50% 责任,徐某支付给冯某 7 千余元的费用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