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出售象牙手镯、手串,古玩店老板被判十个月!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冠

  “ 本人在经营玉石过程中,非法收购、出售象牙制品,给杀害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市场,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了生态资源,我认罪知罪,真诚悔过,并登报向社会公开道歉。”

  近日,由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李某波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南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南岗区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李某波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并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启动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共享机制,及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该案件线索。

  经查,2018 年李某波明知其收购的手镯、手串等饰品是象牙制品,仍放置于自己在古玩城经营的玉石店铺内待出售。

  检察机关认为尽管李某波不是野生动物直接猎杀者,但其违法行为对于造成生态资源损害具有直接因果关系,非法出售和收购象牙制品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大象资源量减少、种群数量下降,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南岗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且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波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及支付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所造成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12380.16 元。李某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悔罪。

  南岗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李某波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10000 元、生态损害赔偿金 12380.16 元,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检察机关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检察官提醒:

  在我国,大象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并且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应当认真履行相关国际义务,全面禁止商业性象牙制品贸易。任何收购、出售象牙及其制品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下游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助涨了上游的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黑色产业链猖獗,从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资源。“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希望大家自觉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善待动物,敬畏自然,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意识,共同维护生态坏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