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新常态是一个客观状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内在必然性,我们要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自愿性互助经济组织,已存在近十年,如今国内形势及国际竞争都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体制和机制对农业现代化和“三农”协调发展的严重制约性和局限性也日益明显和突出。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现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体制进行重新审视。

  “松散型农民自愿合作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设计,无法承载新农业发展的组织体制需要

  回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轨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立、发展、未来进行深层次解剖,实质上有这样一些问题是需要站在今天的面临农业经营体制深层次变革和全球竞争格局演变的新历史节点上进行再思考的。

  1、现行法规体制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松散的合作体,不是紧密型经济实体,与农民社员的关系基本是服务型合作关系,合作社所有业务关系都是合作,不是紧密型联结关系。

  2、在现行体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从合作上引导农民,如推荐种子和指导田间管理,部份进行统一种、管、收等,仅此而己。却不能从体制上带领农民,更不能就涉及农户根本利益的相关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协调和行动。

  3、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者个人素质不高,缺乏信息利用、科技成果认知、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尤其是那些正处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最缺乏的是有科技意识和经营能力的带头人,这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与发展。

  4、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仍偏小、竞争力偏弱,很多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农业生产效果与收益挂钩的激励机制,或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一些合作社还存在经营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等问题。

  5、关于连片土地的综合整治规划;关于从整地开始到种、管、收全过程的综合组织和指挥部署;关于大面积病虫害综合防治;关于在不同时间节点和特殊自然天气条件下为保丰产和丰收应抢抓农时采取紧急措施;通过统一协调联合减灾等等,所有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还做不了,也没法做,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及土地的三者关系不是一体化经营关系,没有长效的组织机制和利益机制。

  6、关于土地长效经营及统一规划协调下的诸如规模化平整土地、挖掘水渠、兴修机耕道、建设大晒场等重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项,农民根本不做,合作社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也很难做。这样的结果是:通过规划、管理和基础设施投入等可以进一步提高土地综合产出效益的重大举措在现行体制下缺乏建设主体,而这恰恰是改变粗放经营、深挖农业增长潜力的重要举措。

  7、更大范围的、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统一协调规划的高水准农业种植经营以及打造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农业产业模式,除了政府的规划和引导外,要由一体化经营的农业实体的系统化组织实施才有望实现。现有合作社机制根本也实现不了……

  8、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质上有名无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二五”期间的运营实践,已成为深度制约主粮产业国内发展及国际竞争的绊脚石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再思考,答案己经非常清晰了:

  没有一体化经营的组织机制;

  没有土地与其它重要生产力要素的利益联结机制;

  没有专业化、组织化、系统化的强大组织管理体系;

  没有高素质农业战略经营和可靠执行力的农业经理人团队;

  没有农田整治、水力、道路、晒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主体;

  没有大面积最前沿的高效生态农业集成科技的应用;

  没有资源汇聚、价值叠加的全产业链增值共赢商业模式;

  没有“从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跨越”的经营理念和创造能力;

  没有参与国际粮食市场竞争话语权的跨国经营实力;

  没有农牧城建一体化经营的综合配套发展模式;

  ——没有这些就不可能成就高水平、可持续的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就不可能给广大农民群体带来持续性富裕保障。

  透过对如上情况的梳理以及近十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的产业化运营结果,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中心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是难以通过创新与优化承担中国农业历史性进步的。特别是面对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粮食价格相差悬殊,类似于去年粮价大幅走低、国力调控都已困难,今后将可能成为常态的复杂局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体制更难以应对。

  如果说十年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时国情情况下,对农业发展还有些推动的话,那现在则完全不能适应“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国策的需要。更不能当做未来的主流去发展了,尽管各地都有如黑龙江仁发合作社这样的个别先进典型。

  以农民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是难以通过创新与优化承担中国农业历史性进步的。时隔近十年,中国的国情和世界粮食竞争格局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国内而言,是主粮产业成为最薄弱经济环节,事实上是拖了整个国民经济后腿,成为最大的困局和短板;对国际而言,自2012年开始,国内国际粮价出现逆转,国际粮价在持续走低,国内粮价在持续走高。针对我国国情和世界农业现代化格局的转变,农民合作社体制客观事实上己成为制约主粮产业对外提升国际竞争力、对内实现农民体制性富裕的最重要体制因素,成为主粮产业发展现代大农业的绊脚石,“十二五”期间主粮产业发展进步缓慢也证明这个体制的重大发展缺陷。

  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经营体制创新,都需要我们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绊脚石上迈过去,修修补补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中国主粮产业的“三农”协同创新和协调发展都必须跳出这个体制,向更高的组织体制发展形式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