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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市纪委通报9起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07月06日 16:37 新浪城市  评论(人参与

  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关于9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惠农资金、救助资金、保险理赔资金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富锦市向阳川镇东风村原会计杨刚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问题。

  2013年,杨刚利用负责申报审核农户土地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的职务便利,虚报本人及部分农户灾情面积,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6.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5万元。2015年5月,富锦市纪委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富锦市砚山镇政府原乡建助理李哲滥用职权问题。

  2013年,李哲在申报审核国家危房改造补助中,为6户不符合补助政策的亲属朋友违规办理申报手续,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万元。在办理集体房屋产权证工作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23户村民违规收取工本费1.06万元。2014年11月,富锦市纪委给予李哲开除党籍处分。

  3、同江市低保局原负责人景德泉等人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

  2013年,同江市低保局原负责人景德泉、科员李健和同江市社区管委会原主任刘敬奇,违反国家政策和审核标准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造成2名财政供养人员和19名村干部及其家属冒领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9.74万元。2016年6月,同江市纪委分别给予景德泉、李健、刘敬奇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4名乡镇民政助理钱跃景、于晓东、全世界、赵春波分别实施了责任追究;对冒领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村党员干部边世荣、邹本堂、许国良、蒋大文、周凤山、王喜宝、王子民、薛金昌、张立亮、赵洪波等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同江市金川乡财政所原所长王国栋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

  2010年,王国栋将国家已征用,不应享受粮食补贴政策的515亩水利工程土地,作为粮食补贴面积申报,并以3户村民的名义骗取粮食补贴款9.9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7.19万元。2015年6月,同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国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桦南县明义乡卫生院院长刘强等人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问题。

  2015年,刘强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规定,造成13名国家工作人员骗取新农合医疗保险金4.8万元。2016年5月,桦南县纪委给予刘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骗取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的王海玲、关丽、何淑贤、安凤欣、孙成、孙伟、吕径国、姚传荣、白景春、杨秋成、宫本良、赵清君、周绍龙等13名国家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6、桦南县金沙乡经管站原站长孙波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问题。

  2013年,孙波利用负责申报审核村级土地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的职务便利,虚报金沙乡8个村22276亩土地保险理赔面积,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22.6万元,其中,用于乡经管站经费支出21.63万元,孙波用于个人支出0.97万元。2015年8月,桦南县纪委给予孙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桦川县横头山镇国兴村原村委会主任佟庆截留挪用惠民资金问题。

  2012年,佟庆利用职务便利,强制向贷款村民违规收取代办费3150元;截留挪用村民粮食补贴款32.25万元;截留占用村贫困户救济款3120元。2014年11月,桦川县纪委给予佟庆开除党籍处分。

  8、汤原县吉祥乡民政办原主任张玉芝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低保户款物问题

  2014年,张玉芝在为低保户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先后两次收取吉祥乡低保户款物价值1910元。2015年12月,汤原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玉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郊区长青乡众兴砂石厂原厂长吴正民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2006年,吴正民以4户村民名义虚报新增粮地330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5.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5月,郊区纪委给予吴正民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基层的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是从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有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削弱了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这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从严治党的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要聚焦主业主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新闻来源: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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