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桦南县金沙乡经管站原站长孙波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问题。2013年,孙波利用负责申报审核村级土地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的职务便利,虚报金沙乡8个村22276亩土地保险理赔面积,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22.6万元,其中:用于乡经管站经费支出21.63万元,孙波用于个人支出0.97万元。2015年8月,桦南县纪委给予孙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桦川县横头山镇国兴村原村委会主任佟庆截留挪用惠民资金问题。2012年,佟庆利用职务便利,强制向贷款村民违规收取代办费3150元;截留挪用村民粮食补贴款32.25万元;截留占用村贫困户救济款3120元。2014年11月,桦川县纪委给予佟庆开除党籍处分。

  8.汤原县吉祥乡民政办原主任张玉芝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低保户款物问题。2014年,张玉芝在为低保户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先后两次收取吉祥乡低保户款物价值1910元。2015年12月,汤原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玉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郊区长青乡众兴砂石厂原厂长吴正民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06年,吴正民以4户村民名义虚报新增粮地330亩,骗取国家粮食补贴5.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5月,郊区纪委给予吴正民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基层的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是从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有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削弱了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这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从严治党的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要聚焦主业主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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