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郑苏江(左)拿到我市颁发出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8月25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郑苏江(左)拿到我市颁发出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此前颁发的旧证依然有效

  据介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相关机构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该证书(证明)由国土资源部制作,载明了不动产权利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等基本信息。与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同的是,在权利类型一栏,既注明了土地权利,同时又注明了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权利。尤其是不动产单元号,在全国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不动产的“身份证号”。通过该不动产单元号,可以准确锁定该不动产的有关信息。

  权利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后,表明了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得到了依法确认。权利人根据证书(证明)记载的内容,可以准确、便捷地掌握自己的不动产财产状况,更好地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土地、房屋、林权等证书(证明)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不强制要求更换。上述证书(证明)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和房产是民众最关注的不动产。此前市民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不光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还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随着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今后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将不再颁发上述两证,这也就意味着买房开始告别“双证”时代。另外,大家要记住的是,即日起只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先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完事之后可携带相应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站式”办理非常方便

  大庆晚报记者了解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点儿也不费劲儿,非常快捷。

  按照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以申请启动为原则。也就是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只有当事人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才能启动不动产登记。一般来讲,不动产登记具体办理步骤为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对一些登记类型,不动产登记机构还要进行实地调查和发布公告。整个过程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一站式”服务,十分便民利民。具体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及相关要求,可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查询《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据悉,8月25日,我市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高新区区域、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各分中心窗口均同步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工作。

  文/大庆晚报记者 李慧呈 杨洋 摄/大庆晚报记者 王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