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2、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3、本方案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4、本方案中所提及的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学历。
5、未尽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来源:黑龙江省人才招聘信息港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黑龙江官方微信(sinahlj)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