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大波户籍新政来袭,市民落户又得实惠

  租房两年就可变成“大庆人”

  如果市民落户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社区警务支队咨询

  自今年4月我市“购房达45平方米就能落户”的新政出台后,为简化服务流程,优化发展环境,市公安局再次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简化户口迁移条件,取消了“流动人口证明”、“房屋无房照证明”等相关证明,今后在大庆落户更简单方便了。

  社区集体户迁入 不用再出具无房证明

  据了解,我市居民出售个人所有权房屋后,按照以下方式办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不再要求出具无房证明:

  1.在市内租赁房屋居住、房主已办理出租房屋治安登记手续的,经社区民警核实居住情况后,在租赁房屋合同上签字确认,可以迁入租赁房屋所在的社区集体户,不得设置该房屋房主需迁出户口的前置条件。

  2.在其他亲友家中借住、不符合迁入亲友户内条件的,凭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社区副局长签字同意,可以就地迁入社区集体户。

  3.离开我市到外地居住的,不再要求实际居住地出具暂住人口证明,凭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分局社区副局长签字同意,可以就地迁入社区集体户。

  4.原户主迁出户口后,户内其他关系人员不能随迁且不在我市居住的,凭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社区副局长签字同意,可以就地迁入社区集体户。

  在市内租赁房屋居住的,依照租赁房屋迁入社区集体户的条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