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建立黄标车淘汰激励机制,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11月底前“提前淘汰黄标车”另奖5000元

  交警:7项具体标准轻松认定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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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鼓励尽早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在11月底前主动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在原有享受“淘汰黄标车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还可以额外获得财政奖励5000元。

  7项具体标准轻松认定黄标车

  据了解,由于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所以淘汰黄标车乃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市大力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淘汰工作,全面落实黄标车禁行区域规定,交警部门鼓励车主提前淘汰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同时,对达到淘汰标准但仍旧不淘汰的黄标车,交警部门也将严厉整治。

  所谓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为了便于车主了解,交警支队宣传大队的王健为黄标车的具体分类标准进行了解读,共计分为7项: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1999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199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建立淘汰激励机制额外奖励5000元

  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已经制定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奖补政策和标准,实行淘汰激励措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或者无报废年限,于2017年12月31日前自愿淘汰的黄标车享受财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黄标车,按照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在补贴期限内区分不同时段给予梯次差别化补贴,在本月提出申请的按照最高标准领取满额补贴,以后逐月递减500元,也就是说,越早淘汰得到的补助越多。

  据王健介绍,为鼓励尽早淘汰黄标车,在11月底前,主动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在原有享受“淘汰黄标车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可以额外获得财政奖励5000元。

  按照这项新规定,重型货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18000元,现在可以获得23000元;中型货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13000元,现在可以获得18000元;轻型货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8000元,现在可以获得13000元;微型货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6000元,现在可以获得11000元;大型客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22000元,现在可以获得27000元;中型客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15000元,现在可以获得20000元;小型客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8000元,现在可以获得13000元;微型客车原补贴最高标准为6000元,现在可以获得11000元。

  昨日市区取缔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31例

  据交警支队交通大队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在10月27日至30日期间,全市取缔黄标车闯禁行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共计81例,市区取缔76例,四县取缔5例。

  其中,在10月30日当天,我市市区交警部门取缔黄标车闯禁行路交通违法行为共计31例。通过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在我市交警部门严厉整治黄标车、大力宣传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等多措并举之下,黄标车运行的道路空间越来越小。响应政府号召提前淘汰黄标车,乃是车主的明智选择。

  王健说:“大庆的碧水蓝天需要我们共同呵护!淘汰黄标车,减少空气污染,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淘汰黄标车,让环境更美好,让城市更美丽!”

  大庆日报记者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