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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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离乡20年 成“黑户”绥化公安局: 尽快解决户口问题

  肇东市宣化乡宣化村刘淑芳反映,她离乡20多年,如今户口已被注销成了“黑户”,村委会已开具了证明,提交给当地派出所进行补办,但户口却迟迟没有补办下来。

  刘淑芳介绍,她离乡去河北20多年,在那边以捡废品为生,因没有户口簿和身份证,给她的生活和出行都带来了很多不便,而且到目前都办不了城乡医保,生活也没有保障。这次从河北回到老家肇东补办户口,因没有身份证买不了火车票,从河北打车回到肇东老家解决户口问题。目前回来已经两个多月了,村委会给开具了土地证明,也证明是本村村民,提交到派出所进行补办,派出所户籍民警反馈,还需要村上的台账,另一个是做亲子鉴定。刘淑芳已经跑了多趟,到目前户口问题还没有解决。

  11月26日,记者采访了绥化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工作人员,回复称:刘淑芳补录材料中无证实其身份年龄的原始依据。其子王元户口在该村,王元未出具任何证言和相关物证,进行证实。现刘淑芳补录户口材料,有相关证人证言,却未体现其准确年龄信息。村委会出具刘淑芳分得土地证明5.3亩在其子王元名下,却没有耕地台账或确权证登记表佐证。

  刘淑芳当年离乡时,她的大儿子王元才几岁,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在一起,所以王元也不愿意配合她做亲权鉴定。另外,刘淑芳还有一个二儿子也没有身份证,这么多年一直与她在外地捡废品共同生活。

  如果村委会提供台账也就解决了刘淑芳户口问题。为此,记者联系了宣化乡宣化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于振涛,他介绍,原村委会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发包时,在宣化村周发屯刘淑芳丈夫王福友的名下3口人的土地,每口人分了5.3亩土地,当时在该村居住时只有3口人,所以村委会开具了证明。2016年土地确权的时候,她家没有及时回到村委会做个人登记,现在新台账建立不了,因为她没有身份证。

  11月27日,绥化市公安局户政支队长李志军表示,经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并到村上提取台账,后经综合材料研究,刘淑芳属于按照黑政办发2016年39号规定第八类其他无户口人员,下一步宣化乡派出所将给予刘淑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2月7日,记者得到消息,当事人刘淑芳已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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