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4月初开始,4月25日前结束。各级招考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向终检医院申请复检,复检时间为4月27至28日。报考军队(国防生)、公安(警察)、司法院校的考生,还应参加相应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报考2017年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凡参加体检的考生,各体检医院只能按指定的三类体检结论(即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认定一类。医院不得因考生患有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而不予对其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考生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师应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1,合格”的结论;如发现受检者转氨酶异常,必须进一步明确诊断,如确诊考生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应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医师才可在“医师意见”栏内填写“3,不合格”的结论。
经核对无误后,各市(行署)招考办于5月5日前在高考体检管理系统中确认提交体检数据,上报至省招考院。经信息采集后的《体检表》,由各市(行署)招考办装入考生报考材料袋。
考生体检注意啥?
哈市道外区人民医院院长杨海林建议,考生体检前应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休息好,少运动;尽量不服药物,饮食要清淡,如果感冒应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近视考生应摘下隐形眼镜,色盲、色弱的考生避开相关限报专业即可;对于心理紧张而造成的血压升高,考生应适当放松,医生会建议先进行其他项目检查,待调整好后再进行血压测量。建议学生自备糖块、饼干等,完成空腹检查后,及时补充能量。
杨海林院长表示,有重要病史的考生,应该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相关病史。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向终检医院提出复检。
新闻链接:转氨酶
是人体代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催化剂”,主要存在于肝细胞内。当肝细胞发生炎症、坏死、中毒等,造成肝细胞受损时,转氨酶便会释放到血液里,使血清转氨酶升高。通常,体检中主要检查的转氨酶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的肝脏细胞损害,可以使血中ALT的浓度增加1倍。因此,ALT水平可以比较敏感地监测到肝脏是否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