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今年继续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如大豆市场价低于目标价,将对种植者实行目标价格补贴。目前,市政府联合工作领导小组正对我市大豆种植面积进行重新核查。
2014年起,国家启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前不久,我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此次大豆目标 价格改革内容确定:由国家统一制定大豆目标价格,实行一年一定,于播种前公布,试点地区执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我省大豆市场价为采价期内全省大豆平均收购 价格,由国家统一监测确定,采价期为当年10月至次年3月。当市场价高于目标价时,不启动补贴;当市场价低于目标价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其中,补贴对象 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企事业单位等)。
据了解,今年我市对大豆种植户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已启动。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联合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将重新严格 核查我市当年大豆种植面积,若去年10月至今年3月有关监测核算出的大豆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大豆目标价格,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标准,将补贴足额发放给大豆种 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