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委政法委牵头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出台《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重点工作措施》,从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稳定社会环境、有序法治环境和优质服务环境4个方面推出35条具体工作措施。

  实行24小时武装巡控打造分级处警圈

  在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方面,哈市政法机关将全面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哈市公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在打击工作上,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并针对哈市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将依法处置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和生态环境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完善相关工作措施。

  在防范工作上,深入推进“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工作机制,在哈市实行24小时武装巡控和24小时备勤,深度打造“1分钟、3分钟、5分钟”分级处警圈;加快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深化老旧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行动,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

  在管控工作上,重点完善生产、消防、交通、危爆物品和大型活动等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寄递物流行业监管措施,逐步健全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处置及时、查究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

  每个街道至少选聘3名人民调解员

  更加注重事前预警,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和台账制度,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前置程序,对未经评估就作出决策,无视风险而作出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在“十三五”期间,将在各区、县(市)普遍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个乡镇(街道)选聘不少于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市社区(村)调委会覆盖面达到100%,每个自然屯建立1个联调小组,实现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80%以上。

  更加注重事后问责,严格执行《哈尔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问责规定》,对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和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