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重申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据哈尔滨市纪委网站: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严明纪律,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部署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市纪委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进行明察暗访,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公布清明节期间专项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