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智博)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获悉,清明节期间,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车私用问题,并就其中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哈尔滨市公安局站前治安分局民警唐永军于2016年4月1日上午,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D4529的公车前往卧龙岗陵园,为其亲属组织祭扫活动。

  2.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南岗分局职工郝柏常于2016年4月2日,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E1526的公车,拉载家人前往皇山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3.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职工孙炤鹏于2016年4月3日上午,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J3240的邮件运输车前往向阳山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4.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员林晓滨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以去片区检查为由,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Y4521的执法车辆前往金山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5.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管理处职工侯廷宝于2016年4月4日,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X4025的公车前往天河园公墓,为其亲属进行祭扫活动。

  6.哈尔滨市动力市政道路工程处主任项景文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于2016年4月3日上午私自将其单位号牌为黑AR6927的公车借给他人,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7.哈尔滨热电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徐伯滨于2016年4月1日上午,自单位请事假离开,并私自驾驶号牌为黑AE1026的单位通勤车前往和平公墓,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8.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刘艳军于2016年4月2日,私自驾驶单位号牌为黑A868KT的工地用车前往哈平路殡仪馆,为其亲属进行祭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