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13日讯 12日,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发布“十二五”期间哈市城镇居民收入发展概况。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8370.4元增加至2015年的30978.0元,累计增加12607.6元,增长68.6%,年均增11.0%。

  调查数据显示,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二五”期间增速较快,两次突破万元关口。此外,哈市分别于2012年和2015年两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对个体私营及小微企业免税降费、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措施的落实,不仅降低了企业注册门槛,也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推动居民自主创业。此外,受互联网快速普及影响,城镇居民通过网店、微商等电子商务模式参与市场经营,节约了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