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道外区法院获悉,近日我市有20位市民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在使用信用卡时多次恶意透支资金,数额巨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该院判刑。
3年前,阿城区个体户徐某在中信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办卡后的9个月内,徐某多次上网、上超市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共透支24000余元。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通过电话催款,徐某均置之不理。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吴某用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共透支15万余元,银行数次催收,吴某仍旧不还。
据法官讲,像徐某、吴某这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20人,近日均被依法判刑,受罚最高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情节较轻的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4万元。
透支信用卡只要超过三个月不还的,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据法官介绍,有的市民由于手头缺钱,觉得花自己存款不如刷卡透支银行的钱划算,便以信用卡为消费工具,无论是日常购物,还是大宗商品消费均用信用卡,有的甚至还养成了用信用卡套现的习惯。一些市民以为虽然自己超期没还上钱,等到手头有钱一起还上就可以,但事实是:如果信用卡透支超期不还,即使最后都还清了依然逃脱不了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