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尔滨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线索,黑龙江省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在经营中存在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该局迅速组织人员,联合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通过专案组深入调查,及时调取企业账簿资料,向银行部门调取涉案企业及有关人员的银行账户及往来资金明细,对该公司实际经营期间全部购销发票进行逐一核对并锁定疑点,一起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终浮出水面。

  经查,黑龙江省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在2012年1月6日至2013年8月23日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逃避缴纳国家税款,利用经营中结余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采取虚假货物交易方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向其他药品经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4份,虚开税额总计666万余元。日前,该案犯罪嫌疑人黑龙江省宏仁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任某娟、任某生已被缉拿归案,并由检察机关提交香坊区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经香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黑龙江省宏仁医药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任某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任某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哈市国税稽查局付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