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天池)记者从21日召开的哈市公园管理工作道里区现场会获悉,《哈尔滨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近日出台。该《规范》对公园的规划和建设、绿化养护、园容及环境卫生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据介绍,该《规范》提出,公园管理机构应按功能分区合理设置游览休闲等项目;经营服务摊点统一设置,摆布整洁,规范服务。公园内的园林建筑、餐饮、展示、娱乐等服务性设备和设施应向公众开放,为游人提供服务;公园不宜设置商业性广告,确需设置的,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园游览区和绿地内不应堆放与景观无关的任何物品。在建项目的围挡规范,工具、物料应摆放整齐,施工作业避开游园高峰时段,保证游客游园秩序和安全;公园内保护建筑、纪念物等有保护价值的文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建立档案,设置保护标志,不应遗失或损坏;同时,新建、改(扩)建园林建筑等,应当按公园总体规划和设计规范等要求设计,体现公园景观特色,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园内不应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每年年初游乐康体设施应经安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据了解,公园娱乐区(游乐园、儿童乐园等)的设置,应遵循园区总体设计规划。凡总体规划未考虑设置的,不得擅自任意设置;按总体规划设置的,应合理布置,控制项目规模和容量,不得随意变更或扩大场地,游乐场和儿童活动区以外不应设置游乐设施,并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游乐场(点)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更新学习;游乐设施运行前应进行例行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开机,不应带病运行。游乐设施应按规定的时限进行保养、维护、检验和更新,不应超期服役。
据悉,公园厕所开、关门时间应与公园开放时间同步,免费向游人开放;公园内的园厕应由旱式公厕逐步改造为水冲式公厕。水冲式公厕应设置洗手池、电灯照明以及残疾人专用设施等;园厕应经常保持整洁。保洁应有专人负责,定期喷洒卫生药剂,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粪便无外溢,室内无异味,墙面、隔板无涂鸦,通风设备运行正常。